(来学网)上市公司甲公司是一家房地产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会计师事务所与ABC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团队在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A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度起担任甲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2018年11月因个人原因调离甲公司审计项目组,2023年12月起重新担任甲公司审计项目合伙人。
(2)乙公司是甲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项目组成员B注册会计师的父亲购买了乙公司100股股票,价值1000元。
(3)项目组成员C注册会计师在甲公司按正常的商业程序购买了一套婚房,并按照正常的程序、条款和条件从银行取得购房贷款200万元。该贷款对C而言重大。
(4)D注册会计师为XYZ会计师事务所的前任管理合伙人,2023年1月1日从事务所离职,2023年12月1日加入甲公司担任会计主管。
(5)项目组成员E于2023年12月份为甲公司提供了行政服务,其中涉及到编制行政或法定表格供客户审批,并按照客户的指示将该表格提交给各级监管机构。
(6)甲公司的重要子公司丙公司为电商公司,主要在某直播平台上通过网络直播渠道销售商品。XYZ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为丙公司提供顾客自主下单、发货和物流相关的信息系统设计服务。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违反。冷却期应该从2019年算起/2023年还在冷却期内。
(2)违反。审计项目组成员的主要近亲属在上市公司审计客户的关联实体中拥有直接经济利益,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3)违反。审计项目组成员从审计客户购买商品且金额较大,可能因自身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4)违反。该前任管理合伙人不再担任该职位未超过12个月。
(5)不违反。向审计客户提供行政事务性的服务通常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6)违反。信息技术系统生成的信息对会计记录和财务报表的影响重大,网络事务所不得向属于公众利益实体的审计客户提供此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