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1月转让一栋位于市区的旧厂房,签订转让合同,注明含增值税销售收入2310万元,未分别列明价款与税额,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2015年建造该厂房时,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税费合计600万元,发生建造成本550万元。转让时经政府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并经税务机关确认的厂房重置成本为1600万元,成新度折扣率为58%。
(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房屋所有权转让书据印花税税率0.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转让旧厂房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计算转让旧厂房应缴纳的印花税。
(3)计算转让旧厂房应纳土地增值税时,准予扣除项目的金额。
(4)计算转让旧厂房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正确答案:
(1)转让旧厂房应纳的增值税=2310÷(1+5%)×5%=110(万元)
转让旧厂房应缴纳的城建税=110×7%=7.70(万元)2转让旧厂房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110×3%=3.30(万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及附加合计=110+7.7+3.3=121(万元)。
(2)转让旧厂房应缴纳的印花税=2310×0.5‰=1.16(万元)。
(3)准予扣除项目金额=600+1600×58%+7.70+3.30+1.16=1540.16(万元)。
(4)增值额=(2310-110)-1540.16=659.84(万元)
增值率=659.84÷1540.16×100%=42.84%,适用税率30%。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659.84×30%=197.95(万元)。
跨章节主观题专训(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