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企业为煤炭开采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2月发生如下业务:
(1)甲企业开采原煤16000吨,当期销售原煤80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40000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向购买方收取的从坑口到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费8000元);将部分未税原煤移送加工洗选煤,销售洗选煤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0000元。
(2)甲企业采煤过程中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40000立方米,当月全部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40000元。
(3)甲企业外购工作服等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0元、增值税2600元;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小工具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450元;支付业务(1)原煤从坑口到买方指定地点运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8000元、增值税720元。
(4)与乙天然气企业签订易货合同,用开采的226吨原煤换取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10000立方米自产天然气,双方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金额为市场含税价9605元;甲企业将换得的天然气20%用于职工食堂动力,80%用于采煤动力。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应抵扣的发票均符合抵扣要求;甲企业原煤资源税税率为5%,洗选煤资源税税率为4%,煤成(层)气资源税税率为2%]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业务(1)运费的资源税税务处理方法。
(2)计算甲企业应纳的资源税。
(3)计算甲企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4)计算甲企业应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
(1)计入销售额中的相关运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相关运杂费用是指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业务(3)体现出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准予从资源税的计税销售额中扣除运费8000元。
(2)甲企业应纳的资源税:
①甲企业销售原煤和洗选煤应纳资源税=(340000-8000)×5%+300000×4%=16600+12000=28600(元)
②甲企业因安全生产需要抽采的煤成(层)气免征资源税。
③甲企业换出原煤应纳资源税=9605/(1+13%)×5%=425(元)
④甲企业应纳的资源税=28600+425=29025(元)。
(3)甲企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2600+450+720+9605/(1+9%)×9%×80%=4404.46(元)。
(4)甲企业应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340000+300000)×13%+40000×9%+9605/(1+13%)×13%=83200+3600+1105=87905(元)
应纳增值税=87905-4404.46=83500.54(元)。
答案解析:
(3)天然气、煤成(层)气增值税适用低税率9%。可抵扣进项税不包含用于职工福利的20%的天然气。
跨章节主观题专训(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