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公司需要使用乙公司生产的塔吊,但无力购买,遂请求丙公司购买并出租给自己。2024年4月1日,甲、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如下:丙公司购买乙公司生产的塔吊,价款500万元;甲公司租赁该塔吊10年,年租金80万元。
2024年4月10日,丙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丁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6个月,利息10万元在本金中预先扣除,丁公司实际支付给丙公司90万元。为担保该借款债权,丙公司以其一台价值40万元的车辆作抵押,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戊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丁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但丁公司与丙公司、戊公司未约定担保权利实现的先后顺序。
2024年5月1日,丙公司将该抵押车辆交给庚公司维修。后来,因丙公司拖欠庚公司20万元的仓储费用,该车辆被庚公司留置。
丙公司和丁公司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丙公司无力清偿借款。丁公司拟行使抵押权,发现该车辆已经被庚公司留置。丁公司主张就被留置车辆行使抵押权,理由如下:(1)庚公司留置该车辆,与其享有的仓储费债权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故庚公司无权留置该车辆;(2)即使庚公司有权留置该车辆,因抵押权设立在先,丁公司有权优先行使抵押权。
丁公司请求戊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戊公司抗辩称,该借款债权还存在抵押担保,丁公司应首先行使抵押权。
在融资租赁期间,由于塔吊存在质量问题,吊装的物品坠落并砸伤行人王某,甲公司被迫停产修理。王某请求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遭到丙公司的拒绝。在修理期间,该塔吊因遭雷击全部毁损。丙公司请求甲公司继续支付租金,遭到甲公司的拒绝。
已知:甲公司和丙公司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对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等问题未作出特别约定。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拒绝向丙公司继续支付租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2)丙公司拒绝向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3)丙公司向丁公司借款的本金是多少?并说明理由。
(4)丁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的理由(1)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丁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的理由(2)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戊公司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拒绝向丙公司继续支付租金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出租人(丙公司)有权请求承租人(甲公司)继续支付租金,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丙公司拒绝向王某承担赔偿责任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出租人(丙公司)不承担责任。
(3)借款本金为90万元。根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90万元)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4)丁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的理由(1)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5)丁公司主张行使抵押权的理由(2)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6)戊公司的抗辩理由成立。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跨章节主观题专训(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