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居民个人王某为自由撰稿人,2023年7月出版一部著作,合同约定稿酬1.5万元。王某在某市拥有两套住房,为改善家庭住房条件,2023年对其中一套住房进行了换购。相关房屋买卖具体情况如下:
(1)3月,将拥有的80平米住房A以市场价出售,取得不含增值税转让价款100万元并支付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共计1万元。该房为2018年11月以银行贷款方式购置,不含增值税价款70万元。王某购房时缴纳契税0.7万元,另向装修公司支付装修费用10万元。
(2)6月,在该市新开楼盘购置了一套130平米的新房B,不含增值税成交价为180万元,当月缴纳契税5.4万元;购买住房时提取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1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转让原有住房时取得贷款银行开具的贷款利息证明,载明已支付住房贷款利息5万元;上述“相关税费”不含增值税;税务机关已对住房A的装修费用进行审核。)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出版社支付王某稿酬时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王某3月转让住房A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回答王某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应同时满足的条件。
(4)计算王某应享受的退税额并回答取得该退税额的理由;回答王某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1.5×(1-20%)×20%×(1-30%)=0.168(万元)
或:15000×(1-20%)×20%×(1-30%)=1680(元)
(2)住房A的原值=70+0.7=70.7(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00-70.7-1-70.7×10%-5=16.23(万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6.23×20%=3.246(万元)或3.25万元
(3)税法规定:①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或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内;
②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4)退税额=已纳税额=3.246万元或3.25万元
因为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王某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税法规定: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