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股份公司董事会依照该公司章程的规定拟作出一项对外投资决议。该公司董事会有7人,此次董事会会议共有5名董事参加,在表决时,3名董事投赞成票,1名董事投反对票,1名董事投弃权票。公司拟根据本次决议实施对外投资计划,但该公司股东朱某认为该决议存在瑕疵。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决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该决议不成立
  • B.
    (来学网)该决议无效
  • C.
    (来学网)该决议可撤销
  • D.
    (来学网)该决议仅有轻微瑕疵,不影响决议效力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董事会会议决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题目中该公司董事会有7人,3名董事投赞成票,不符合“过半数”的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1)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2)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4)同意决议事项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本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因此,选项A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