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境外A公司在我国境内设立B子公司,2023年B公司向A公司派发股息300万元,并支付A公司商标使用费100万元、咨询费50万元(均含增值税),A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时未派遣相关人员来华,若上述支出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和合同约定,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A.
    (来学网)B公司应扣缴A公司增值税16.98万元
  • B.
    (来学网)B公司应扣缴A公司增值税8.49万元
  • C.
    (来学网)B公司应扣缴A公司企业所得税39.43万元
  • D.
    (来学网)B公司应扣缴A公司企业所得税44.15万元
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股息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B公司应扣缴A公司增值税=(100+50)/(1+6%)×6%=8.49(万元)。A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时未派遣相关人员来华,则咨询费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但股息和商标属于税法列举征收预提所得税的项目,B公司应扣缴A公司企业所得税=[300+100/(1+6%)]×10%=39.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