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首饰商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4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零售金银首饰与镀金首饰组成的套装礼盒,取得收入28.25万元,其中金银首饰收入20万元,镀金首饰收入8.25万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金项链6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35万元,旧项链每条作价0.25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0.1万元。
(3)用300条银基项链抵偿债务,该批项链账面成本为39万元,最高零售价67.8万元。(其他相关资料:金银首饰零售环节消费税税率5%,金银首饰的成本利润率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
(2)说明“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3)“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
(4)用银基项链抵偿债务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1)销售成套礼盒应缴纳的消费税=28.25÷(1+13%)×5%=1.25(万元)。
【提示】金银首饰与非金银首饰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不论是否单独核算,一并计算缴纳消费税。
(2)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3)以旧换新销售金项链应缴纳的消费税=600×0.1÷(1+13%)×5%=2.65(万元)。(4)用银基项链抵债应纳消费税=67.8÷(1+13%)×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