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星煌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董事长吴某就星煌公司向坤诚公司的投资之事准备召开董事会。因公司资金比较紧张,董事梁某的妻子又在坤诚公司任副董事长,有部分董事对此投资事宜表示异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来学网)梁某不应参加董事会表决
  • B.
    (来学网)吴某可代梁某在董事会上表决
  • C.
    (来学网)如果参加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则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 D.
    (来学网)如果参加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5人,则应提交股东会审议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1)选项AB:上市公司董事(梁某)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或者个人有关联关系的,梁某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吴某也不得代梁某行使表决权;(2)选项CD: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