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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学网)
甲、乙、丙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2024年4月1日,甲因车祸去世,其妻子戊为唯一继承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资格的取得或者丧失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
(来学网)
合伙企业无须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B.
(来学网)
只能由合伙企业向戊退还甲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
C.
(来学网)
戊自动取得普通合伙人的资格
D.
(来学网)
经乙、丙一致同意,戊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的资格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1)选项A:普通合伙人死亡,其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或者继承人未取得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人资格时,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2)选项BCD:继承人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可以取得普通合伙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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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第一章 法律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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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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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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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证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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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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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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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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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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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涉外经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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