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ABC会计师事务所首次接受委托,对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由DEF会计师事务所的D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相关事项如下:
(1)A注册会计师与D注册会计师在征得甲公司管理层口头同意后,通过电话进行了接受委托前的沟通,未发现影响其接受委托的事项,并将沟通情况记入审计工作底稿。
(2)在接受委托前,A注册会计师征得甲公司同意后就D注册会计师与甲公司管理层是否存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的意见分歧与D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3)由于D注册会计师拒绝A注册会计师查阅甲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底稿,A注册会计师据此认为无法对存货的期初余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计划阶段与甲公司治理层沟通计划的审计范围以及具体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时间安排等事项。
(5)A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与甲公司治理层讨论了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和内部控制的其他缺陷,因此,不再以书面形式向治理层正式通报。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不恰当。应当提请被审计单位以书面方式同意前任注册会计师对询问作出充分答复。
(2)不恰当。还应当关注和询问是否发现甲公司管理层存在诚信方面的问题,是否发现甲公司存在管理层舞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和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以及认为导致甲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3)不恰当。还可以实施其他专门的审计程序以获得存货期初余额的相关证据。
(4)不恰当。与治理层的沟通不应包括具体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时间安排。
(5)不恰当。对于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治理层正式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