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水利工程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GF-2000-0208)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价9000万元。合同规定:
(1)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工程开工前由发包人分两次付清;
(2)工程预付款扣回采用公式:
R=A/[(F2-F1)×S]×(C-F1×S)
式中,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合同价格;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20%;
F2=90%。
(3)保留金从第1个月开始,在给承包商的月进度付款中按10%的比例扣回(其计算额度不包括预付款和价格调整金额),总额达到合同总价的5%为止;
(4)月支付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若当月应付工程款低于该值,则累计到下月支付。
工程进展到某月底的情况如下:
(1)到上月底为止,累计完成合同金额3900万元,累计已扣回工程预付款300万元,累计已扣回保留金390万元;
(2)该月完成工程量价款,按工程量清单中单价计,金额为600万元;
(3)该月承包人提交工程变更报价20万元,经监理机构审核后通过。
【问题】
1.该工程的预付款为多少万元?工程预付款两次付清应分别在什么时间?
2.本月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为多少万元?本月应扣回的工程款为多少万元?(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3.本月监理工程师是否应签发支付证书?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的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应在什么时间向发包人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
4.监理机构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变更报价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正确答案:
1.该工程的预付款=9000×10%=900(万元)。
(1)第一次预付款应在协议书签订后21天内,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了经发包人认可的预付款保函,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提交给发包人,发包人收到监理人出具的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给承包人。
2.本月承包人应得的工程款=600+20=620(万元)。
本月计划应扣回的保留金=620×10%=62(万元)。
本工程应扣回的保留金总额=9000×5%=450(万元)。
工程进展到上月底为止,累计已扣回保留金390万元,则本月实际应扣回的保留金为:450-390=60(万元)。
本月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工程预付款金额为:900/[(90%-20%)×9000]×[(3900+600+20)-20%×9000]=388.57(万元)。
工程进展到上月底为止,累计已扣回工程预付款300万元,则本月应扣回的工程预付款为:388.57-300=88.57(万元)。
故本月应扣回的工程款为:60+88.57=148.57(万元)。
3.本月实际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为:620-148.57=471.43(万元),大于月支付最低限额100万元。故本月监理工程师应签发支付证书,签发金额为471.43万元。
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月进度付款申请单后,应在14天内进行核查,并向发包人出具月进度付款证书,提出他认为应当到期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4.监理机构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变更报价时,应依据批准的变更项目实施方案,按下列原则审核后报发包人:
(1)若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内容的子目时,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若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内容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采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单价编制的单价;
(3)若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采用按照成本加利润原则编制的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