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生活性服务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2023年6月,一般计税项目销项税额为95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80万元,上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当期转出2万元,上期末留抵税额2万元,上期结转的加计抵减额余额6万元;简易计税项目销售额100万元(不含税),适用3%的征收率;此外无其他涉税事项。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 A.
    (来学网)4.02
  • B.
    (来学网)18
  • C.
    (来学网)4.2
  • D.
    (来学网)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第一步: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80×10%=8(万元)。第二步: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当期转出进项税额×10%=2×10%=0.2(万元)。第三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上期末加计抵减额余额+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调减加计抵减额=6+8-0.2=13.8(万元)。第四步:计算一般计税项目的应纳税额。抵减前的应纳税额=95-(80-2)-2=15(万元)抵减后的应纳税额=15-13.8=1.2(万元)。第五步:简易计税项目的应纳税额=100×3%=3(万元)。第六步:应纳税额合计=一般计税项目应纳税额+简易计税项目应纳税额=1.2+3=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