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上市公司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项目组成员A的妻子在甲公司担任车间主任,因此取得股票期权1万股。该期权自2022年12月31日起可以行权,其妻子在有权行使期权时行权并立即处置了该股票。
(2) 项目组成员B注册会计师的母亲在乙公司持有价值100万元的股票,甲公司持有乙公司30%的股权,乙公司属于甲公司不重要的联营企业,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3) ABC会计师事务所在甲公司开发的平台上对事务所的员工进行继续教育的培训,甲公司按照市场通行条件,试用3个月期间不收费。
(4) 项目组成员C注册会计师的妻子曾在2022年担任甲公司的财务经理,于2022年3月20日离职,C注册会计师负贵审计甲公司的往来项目。
(5)D注册会计师曾在DEF会计师事务所任职,从2017年至2021年担任甲公司审计业务的项目质量复核人,于2022年5月份离职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考虑到D注册会计师的经验丰富,对甲公司较为了解,委派D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22年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
(6) E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的成本会计,2022年4月离职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1月加入甲公司审计项目组,负责审计无形资产。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 年修订)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不考虑过渡期安排),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 违反。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主要近亲属持有甲公司的直接经济利益,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2)违反。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主要近亲属在某-实体拥有重大经济利益,审计客户也在该实体拥有经济利益,并且能对该实体施加重大影响,将因自身利益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解释: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或其主要近亲属在某一实体拥有经济利益,并且审计客户也在该实体拥有经济利益,除非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否则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及其主要近亲属不得在该实体中拥有经济利益:
①经济利益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团队成员及其主要近亲属,以及审计客户均不重要;②审计客户无法对该实体施加重大影响。
(3)不违反。会计师事务所从审计客户购买商品或服务,按照正常的商业程序公平交易,通常不会对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4)违反。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主要近亲属在财务报表涵盖的期间曾担任审计客户的特定员工,将因自身利益、密切关系或外在压力对独立性产生非常严重的不利影响。
(5)违反。D注册会计师担任关键审计合伙人的年限应当包括该人员在之前任职的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时针对同一审计业务担任关键审计合伙人的年限,在DEF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担任关键审计合伙人5年,2022年应当进行轮换。
(6)违反。E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涌盖的期间曾担任甲公司的特定员工,因自身利益、自我评价或密切关系对独立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
主观题专训(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