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2014年度至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其他关键审计合伙人,2016年度至2018年度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之后轮换出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未参与2019年度和2020年度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2)2021年12月31日,XYZ公司的B实习生被ABC会计师事务所临时借调,对甲公司存货实施监盘。B自2020年起一直持有甲公司股票1000股。
(3) 乙公司是甲公司2021年6月新增的重要联营企业。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C注册会计师的姐姐在乙公司担任财务总监。
(4)审计经理D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参与甲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2022年1月1日,D加人甲公司一子公司担任董事。
(5) 2021年9月,甲公司的境外子公司将一项重大资产转让给当地一家联营企业。交易完成后,基于报税要求,该子公司聘请XYZ公司对该资产出具了需经税务机关复核的估值报告。
(6)2021年10月,ABC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正常商业程序促成丙公司向甲公司销售一项软件使用许可的交易,并从丙公司收取了少量佣金。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年修订) 有关独立性规定(不考虑过渡期安排)或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