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下列与函证相关的事项:
(1) A注册会计师通过甲公司的客户乙公司直接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网址、用户名、登录密码,登录乙公司官方网站以查询甲公司应收账款的信息,乙公司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其知晓A注册会计师的信息需求和所需信息的潜在用途以及A注册会计师所查询的相关文件含有其所需信息。A注册会计师通过网站上查询的信息,确认无误,认可了该应收账款。
(2) A注册会计师收到甲公司的客户丙公司以邮寄方式发出的回函,A注册会计师检查了询证函是发出的原件,核对了快递信封中的发件方名称、地址与询证函中记载的被询证者名称、地址一致,通过快递公司官方网站查询了收件网点的地区与被询证者所在的地区一致,核对了询证函上的印章以及签名,未发现异常情况,据此认可了该回函。
(3) 针对未回函的应收账款余额,A注册会计师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获取审计证据,在实施收入截止测试的基础上,查看了资产负债表日后应收账款的贷方发生额,结果满意,据此认可了应收账款余额。
(4) A注册会计师采用积极式函证方式向甲公司的供应商丁公司函证应付账款,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收到询证函回函,A注册会计师联系丁公司予以跟进,同时在重新核实原地址的准确性后再次发出询证函,仍未收到回函,A注册会计师将其视为审计范围受限,考虑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5) A注册会计师以传真方式收到律师事务所针对某项未决诉讼的回函,对该回函中存在的疑虑,A注册会计师根据甲公司财务人员提供的律师事务所的电话号码,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对方核实了函证内容,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沟通情况。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恰当。
解释:参考《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问题解答第2号—函证》, 如果注册会计师通过被询证者直接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信息(如网址、服务器地址、用户名、登录密码等)登录被询证者官方或指定网站(或服务器等)以查询被审计单位相关信息,且被询证者通过书面形式确认其知晓下列事项时,通过该方式获取的审计证据与实施函证程序获得的证据效力基本等同:①注册会计师的信息需求和所需信息的潜在用途;②注册会计师所查询的相关文件含有其所需信息。
(2)恰当。
(3)不恰当。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回的货款,不能仅看贷方发生额,要查看相关收款单据,以证实付款方确实为该客户且确与资产负债表日的应收账款相关。
(4) 不恰当。如果仍未收到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5) 不恰当。应当验证甲公司财务人员提供的电话号码是否真实、准确。
主观题专训(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