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位于某县城的甲设备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12月经营业务如下:
(1)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设备,合同约定不含税价款3600万元,按合同约定本月底收取货款的60%,下个月底收取余下的40%,本月尚未收到货款;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设备,取得价税合计金额2825万元;以预收贷款的方式销售设备(生产工期4个月),取得预收款600万元,设备尚未发出。
(2)将生产出的新型设备投资于乙公司,该设备无同类产品市场价,生产成本为1050万元。
(3)取得流动资金存款利息收入3.5万元。
(4)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生产用零部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2260万元。支付道路通行费,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5万元。支付桥、闸通行费,取得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2万元。
(5)进口1辆小汽车供管理部门使用,小汽车关税完税价格36万元人民币,已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6)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上月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的零部件被盗,零部件成本50万元(已抵扣进项税),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作为损失处理。
(7)将一栋位于市区的办公楼对外出租,预收半年的租金,价税合计315万元,该办公楼于2015年购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8)因管理不善,导致一栋厂房失火,全部吸损,当初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额85万元,该厂房的净值率为85%。
(其他相关资料:设备的成本利润率为10%;小汽车关税税率20%,消费税税率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 当月的销项税额。
(2)计算业务(2) 当月的销项税额。
(3)判断业务(3)是否需要繳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
(4)计算业务(4)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5)计算业务(5)应缴纳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6)计算业务(6)损失零部件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7)计算业务(7)应預繳的增值税。
(8)说明业务(8) 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9)计算该企业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合计数。
(10)计算该企业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合计数。
(11)计算该企业当月在本县城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
(12)计算该企业当月在本县城应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13)计算当月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正确答案: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般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当月销项税额= 3600×60%×13%+2825÷ (1+13%) ×13%=605.8 (万元)。
(2)将自产货物用于投资入股的,属于视同销售行为。
当月销项税额=1050× (1+10%) ×13%=150.15 (万元)。
(3)业务(3)不需要繳纳增值税。
理由: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4)购进货物、支付的道路通行费采用凭票抵扣,支付的桥、闸通行费实行计算抵扣。
进项税额=2260÷ (1+13%) ×13%+5+2÷ (1+5%) ×5%=265.1 (万元)。
(5)应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36× (1+20%)÷(1-5%) ×13%=5.91 (万元)
应缴纳的进口环节消费税=36× (1+20%)÷(1-5%) ×5%=2.27 (万元)
应缴纳的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5.91+2.27=8.18 (万元)。
(6)应转出进项税额=50×13%=6.5 (万元)。
(7)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繳增值税。
向市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315/ (1+5%) ×5%=15 (万元)。
(8)已抵扣进项税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应当作进项税转出。
应转出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85×85%=72.25 (万元)。
(9)当月的销项税额合计数=605.8+ 150.15=755.95 (万元)。
提示:出租办公楼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计算出来的税额直接是“应纳税额”,而非“销项税额”。
(10)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合计数=265.1+5. 91-6.5-72. 25=192.26 (万元)。
(11) 当月在本县城应纳的增值税= 755.95-192. 26+315/ (1+5%) ×5%-15= 563.69(万元)。
(12) 当月在本县城应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563.69× (5% +3%+2%) =56.37 (万元)。
(13)当月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36× (1+20%) ÷ (1-5%) ×10%=4. 55 (万元)。
主观题专训(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