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16年5月,甲公司将一厂房出租给乙公司,租期5年,月租金3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前,甲公司书面告知乙公司该厂房已为丙银行设定抵押权,办理了抵押登记,用以担保甲公司向丙银行的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其利息。
2018年6月,甲公司不能履行对丙银行的到期借款债务,致使厂房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此时,乙公司已拖欠甲公司3个月租金9万元。丙银行通知乙公司应向其交付租金,乙公司认为厂房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甲公司,而非丙银行,因此拒绝向丙银行交付租金。丙银行表示租赁关系的存在致使厂房售价降低,应当终止租赁关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以下问题。
(1)乙公司拒绝向丙银行交付租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丙银行能否向乙公司主张租赁终止?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