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A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于2021年11月设立,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
2022年A企业发生如下事项:
(1)3月,A企业向B银行贷款50万元。
(2)4月A企业吸收戊作为普通合伙人人伙,戊认缴出资10万元。
(3)6月,甲、丙提出退伙。经结算,甲从A企业分回10万元,丙从A企业分回20万元。
(4)8月,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丁转变为普通合伙人,A企业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5)10月,B银行的贷款到期,要求A企业偿还,A企业的财产仅为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以下问题。
(1)B银行能否要求甲清偿A企业不足清偿的全部45万元?并说明理由。
(2)B银行能否要求丙清偿A企业不足清偿的全部45万元?并说明理由。
(3)B银行能否要求丁清偿A企业不足清偿的全部45万元?并说明理由。
(4)B银行能否要求戊清偿A企业不足清偿的全部45万元?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