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非金银首饰),发出材料成本400万元,支付加工费20万元,支付增值税2.6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8万元。甲公司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公司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金额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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