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根据信托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的表述中,正确的()
  • A.
    (来学网)共同受托人之一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他受托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 B.
    (来学网)第三人对共同受托人之一所作的意思表示,对其他受托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 C.
    (来学网)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半数以上共同受托人的意见处理
  • D.
    (来学网)共同受托人应当共同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规定对某些具体事务由受托人分别处理的,从其规定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同一信托的受托人有两个以上的,为共同受托人《信托法》第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对共同信托的事务处理规则与责任进行了规定:原则上,共同受托人应当共同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规定对某些具体事务由受托人分别处理的,从其规定。D正确。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意见不一致时,按信托文件规定处理;C错误。共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对第三人所负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A错误。第三人对共同受托人之一所作的意思表示,对其他受托人同样有效。B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