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2022年3月1日,周某以其所有的一辆轿车设立抵押权,向吴某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抵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3月23日,周某为获得李某20万元的借款,又将该轿车抵押给李某,双方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4月10日。该轿车因故障需要维修,周某将其送至王某处进行维修,周某一直未支付维修费用,上述债务均已到期,因周某无力偿还,该轿车被拍卖,吴某、李某、王某均主张就轿车拍卖价款优先受偿,下列关于债权人受偿顺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来学网)王某优先于李某受偿
- B.
(来学网)李某优先于吴某受偿
- C.
(来学网)吴某优先于李某受偿
- D.
(来学网)李某优先于王某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