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赵某对钱某有200万元的到期债权,钱某对孙某享有300万元的到期债权却怠于行使,危及赵某债权的实现,赵某为了保障自己的债权,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代位权,赵某在起草起诉书时,拟定下列四种方案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来学网)以自己的名义请求孙某清偿300万元
  • B.
    (来学网)以钱某的名义请求孙某清偿200万元
  • C.
    (来学网)以钱某的名义请求孙某清偿300万元
  • D.
    (来学网)以自己的名义请求孙某清偿200万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形式行使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因此赵某应以自己的名义请求孙某清偿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