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税及附加、所得税、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净现金流量、累计净现金流量的计算结果见表中相应栏目。

(1)销售税金及附加
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税率
第1年、第2年销售税金及附加:0(因为项目还在建设期,没有销售收入);
第3年、第12年销售税金及附加:2600×6%=156(万元);
第4~11年销售税金及附加:4000×6%=240(万元)。
(2)所得税
所得税=利润总额×所得税率=(销售收入-总成本-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率
第1年、第2年所得税:0(因为项目还在建设期,没有盈利);
第3年、第12年所得税:(2600-2400-156)×33%=14.52≈15(万元);
第4~11年所得税:(4000-3600-240)×33%=52.80≈53(万元)。
2.实际年利率=(1+名义年利率÷年计息次数)年计息次数-1=(1+9%÷4)^4-1=9.31%。
3.每年折现系数、折现净现金流量、累计折现净现金流量见表中相应栏目。
4.项目静态投资回收期:(累计净现金流量出现正值的年份-1)+(出现正值年份上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当年净现金流量)=(6-1)+(|-1017|÷1307)=5.78(年)。
项目动态投资回收期:(累计折现净现金流量出现正值的年份-1)+(出现正值年份上年累计折现净现金流量绝对值÷出现正值年份当年折现净现金流量)=(7-1)+(|-632|÷701)=6.90(年)。
5.从财务评价的角度,全面分析和评价该项目的可行性有如下结论:
项目的净现值(NPN)=2008(万元)>0,所以该项目是可投资的。该项目在全生命周期中可
获得净盈利2008万元。
项目的静态投资回收期:5.78(年)<Pc=9(年)。所以,该项目是可投资的。如果不计资金的时间价值,该项目在收回投资后还有6年多的净收益期。
项目的动态投资回收期:6.90(年)<Pc=9(年)。所以,该项目是可投资的。即使计算了资金的时间价值,该项目在收回投资后还有4年多的净收益期。
综上所述,可以认定该项目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