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
医疗机构执业:(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2)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3)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4)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6)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7)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8)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病人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9)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