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中国公民李某承包某企业,承包后未改变工商登记。2008年该企业税后利润300000元,按承包合同规定,李某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只能取得承包收入80000元。2008年度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 A.
    (来学网)7026.67
  • B.
    (来学网)8750.67
  • C.
    (来学网)10250
  • D.
    (来学网)13130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008年3月1日前,减除费用为1600元;因此计算2008年个人所得税时应分为两段,3月1日以前的:[(80000÷12-1600)×20%-375]×2=1276.67(元),3月1日以后的:[(80000÷12-2000)×15%-125]×10=5750(元),则2008年度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276.67+5750=7026.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