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装修公司2007年8月采用清包工形式承包了一项装修工程,客户提供的装饰材料价款8万元,向客户收取人工费2万元、管理费3万元、辅助材料费0.6万元。该装修公司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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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
    (来学网)0.15
  • C.
    (来学网)0.168
  • D.
    (来学网)0.408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因此,该装修公司上述业务应纳营业税=(2+3+0.6)×3%=0.1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