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某采用《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工程项目,合同履行中出现合同进度计划工作的延误,应由发包人承担延长工期和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的是()。
  • A.
    (来学网)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
  • B.
    (来学网)发包人未按期审查承包人文件
  • C.
    (来学网)承包人未按已确认修改的设计文件实施
  • D.
    (来学网)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延误
  • E.
    (来学网)异常不利的气候条件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的考点是顺延合同工期的情况。通用条款规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合同进度计划工作延误,应给承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发包人责任原因:(1)变更;(2)未能按照合同要求的期限对承包人文件进行审查;(3)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4)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5)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6)发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延误到货或变更交货地点;(7)发包人未及时按照“发包人要求”履行相关义务;(8)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