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居民企业 ( 下称 “ 甲企业 ”) 主要从事服装的制造和销售。 2018 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
(1) 销售收入 50000 万元 ; 从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乙公司分回股息 1000 万元。
(2) 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7000 万元。
(3) 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4000 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已知 : 2017 年度甲企业还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200 万元尚未结转扣除 ; 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
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 答案中金额单位用 “ 万元 ” 表示 ) :
甲企业分回的股息是否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 简要说明理由。
(2) 计算甲企业 2018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宜传费准予扣除的金额。
(3) 计算甲企业 2018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