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6月召开股东大会,选举公司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该公司董事的是()。
  • A.
    (来学网)张某,因挪用财产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已逾6年
  • B.
    (来学网)吴某,原系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破产,清算完结已逾5年
  • C.
    (来学网)储某,系丙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该公司股东会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负有300万元到期不能清偿的债务
  • D.
    (来学网)杨某,原系丁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因其个人责任导致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逾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