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乙各出资10万元共同购买机械设备一套,双方约定轮流使用,每次时间为半年。甲在使用设备期间,向善意的丙借款15万元,并将该设备交付给丙设定质押担保。甲无力还款,丙行使了质权,从而引发纠纷。下列关于纠纷解决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来学网)甲无权处分,但丙仍应取得质权
  • B.
    (来学网)甲无权处分,故丙无权主张质权
  • C.
    (来学网)乙有权就所发生的损失请求甲赔偿
  • D.
    (来学网)乙有权就所发生的损失要求甲、丙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善意取得制度。善意取得不但适用于所有权的取得,也适用于他物权的取得。因此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押权等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动产质权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即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的质权人行使质权后,因此给动产所有人造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