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某公司承建一城市道路工程,道路全长 3000m,穿过部分农田和水塘,需要借土回填和抛石挤淤,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合同约定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幅度在 15%以内时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工程量增幅大于 15%时,超出部分按原综合单价的 0.9 倍计算;工程量减幅大于 15%时,减少后剩余部分按原综合单价的 1.1 倍计算。
项目部在路基正式压实前选取了 200m 作为试验段,通过试验确定了合适吨位的压路机和压实方式,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项目技术负责人现场检查时发现压路机碾压时先高后低,先快后慢,先静后振,由路基中心向边缘碾压,技术负责人当即要求操作人员停止作业,并指出其错误要求改正。
事件二:路基施工期间,有块办理过征地手续的农田因补偿问题发生纠纷,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为此延误工期 20 天,施工单位提出工期和费用索赔。
事件三:工程竣工结算时,借土回填和抛石挤淤工程量变化情况如表 1-1 所示:(来学网)
问题
1.除确定合适吨位的压路机和压实方式外,试验段还应确定哪些技术参数?
2.分别指出事件一中压实作业的错误之处并写出正确做法。
3.事件二中,施工单位的索赔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4.分别计算事件三借土回填和抛石挤淤的费用。
正确答案:
1.除确定合适吨位的压路机和压实方式外,试验段还应确定: (1)路基预沉量值。(2) 按压实度要求,确定压实遍数。 (3) 确定路基宽度内每层虚铺厚度。
2.错误之处:压路机碾压时先高后低,先快后慢,先静后振,由路基中心向边缘碾压。
正确做法:压路机碾压时应先低后高,先慢后快,先静后振,由路基边缘向中心碾压。
3.施工单位的索赔成立,因办理征地手续的农田补偿问题发生纠纷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是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引起的索赔,属于发包方原因,因此施工单位可以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的索赔。
4.借土回填:
合同约定范围内(15%以内)的工程款为:25000×(1+15%)×21=28750×21=603750(元)
超过 15%之后部分工程量的工程款为:(30000-28750)×21×0.9=23625(元)
则借土回填的费用合计=603750+23625=627375(元)
抛石挤淤
合同约定范围内(15%以内)的工程量为:16000×(1-15%)=13600>12800
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量的工程款为:12800×76×1.1=1070080(元)
则抛石挤淤的费用=10700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