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简述团体劳动争议或重大集体劳动争议的处理对策。
正确答案:
(1)自觉并积极地参与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调解、仲裁活动或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劳动关系当事人虽然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领导、指挥、命令和服从的隶属关系,但在劳动法律关系上是处于平等地位,在劳动争议处理活动中,企业应充分行使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包括申诉的权利、委托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提供证据的权利辩论的权利、申请调解或拒绝调解的权利、胜诉者要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等,自觉承担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
(2)积极参与因签订集体合同而产生的团体争议的协调活动。
1)签订集体合同是劳动者团体与企业两大对等权利主体的自主行为,必须坚持平等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因此,因签订集体合同而发生的团体劳动争议,国家不能采取行政命令、仲裁或司法强制等手段强行消除分歧,只能通过双方协商、政府有关部门]指导或协调的形式,使争议双方在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求大同存小异,从而完成集体合同的协商和签订,达到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稳定的目的。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自主协商解决,企业应通过协商力求达到意见的统一。
2)积极配合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进行协调处理。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协调处理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是指国家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在集体合同双方当事人因签订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能协调解决时,按照三方原则,组织有关各方,通过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对集体合同谈判过程中出现的分歧进行协调和斡旋,使争议双方尽快达成共识,恢复集体协商,进而签订集体合同的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在此种处理方式中,企业应审时度势,适时提出协调处理申请,并积极配合,如实提供必要的经营资料、相关证据,配合协调处理机构的必要调查,不采取过激行为,不得解除职工代表的劳动关系,同时自觉履行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制作的《协调处理协议书》。(3)准确掌握劳动争议协调处理机构的管辖范围和协调处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