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来学网)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 B.
    (来学网)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 C.
    (来学网)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 D.
    (来学网)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①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②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题中,乙公司作为接受货币一方,履行地点为海口,履行价格为订立合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