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企业位于市区,2015年4月1日转让一处2012年6月1日购置的仓库,其购置和转让情况如下:
(1)2012年6月1日购置该仓库时取得的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另支付契税款20万元并取得契税完税凭证。
(2)由于某些原因在转让仓库时未能取得评估价格。
(3)转让仓库的产权转移书据上记载的金额为800万元,并按规定缴纳了转让环节的税金。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转让仓库时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
(2)计算该企业转让仓库计征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的金额。
(3)计算该企业转让仓库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4)如果该企业转让仓库时既没有取得评估价格,也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税务机关应如何进行处理?
正确答案:
(1)转让仓库应纳营业税=(800-500)×5%=15(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5×(7%+3%+2%)=1.8(万元)
转让仓库应纳印花税=800×0.5‰=0.4(万元)
合计=15+1.8+0.4=17.2(万元)
(2)仓库原值的加计扣除额=500×5%×3=75(万元)
扣除项目金额=500+20+17.2+500×5%×3=612.2(万元)
(3)仓库转让收入=800(万元)
转让仓库应纳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800-612.2=187.8(万元)
增值率=187.8/612.2×100%=30.68%
应纳土地增值税=187.8×30%=56.34(万元)
(4)可以实行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