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学网)甲家旁边有一建筑工地正在施工。某日,一货车经过甲家门前,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甲拾得据为己有。其后,甲发现有利可图,遂在门前洒落许多砖石。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关于甲行为性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来学网)侵权
  • B.
    (来学网)无因管理
  • C.
    (来学网)合同行为
  • D.
    (来学网)不当得利
  • E.
    (来学网)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甲起初拾得颠簸掉落的货物并据为已有,属于没有合同、法律根据而获利,并使他人利益受损的情况,构成不当得利;发现有利可图后在门前洒落许多砖石,从而次日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属于故意侵害他人财产权的侵权行为;关于E选项,《民法通则》并未直接采用“法律行为”这一概念,而是采用了民事法律行为和民事行为这两个概念。在制度设计规定上,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合法的行为。《民法通则》第54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