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 税务师

税务师-税法一

3023. 位于A省某市区的一家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B省某市区提供写字楼和桥梁建造业务,2022年4月具体经营业务如下: (1)写字楼项目按照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本月取得含税收入3300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建筑企业将部分业务进行了分包,本月支付分包款1600万元(含税),取得分包商 (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建筑企业对此项目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2)桥梁建造业务为甲供工程,该建筑企业对此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本月收到含税金额4200万元并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该建筑企业将部分业务进行了分包,本月支付分包款1600万元(含税),取得分包商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3)从国外进口1台机器设备,国外买价折合人民币88万元,运抵我国入关前支付的运费折合人民币4.5万元、保险费折合人民币3.5万元;入关后运抵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1万元、税额0.1万元。该进口设备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也用于简易计税项目,该企业未分开核算。 (4)将购进的一批涂料用于新建的办公大楼在建工程。该批涂料为2022年1月购进,取得经税务机关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税额为50万元,已计入2022年1月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5)发生外地出差住宿费支出价税合计7.58万元,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餐饮费支出价税合计3.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娱乐费支出价税合计0.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相关资料:假定关税税率为10%,上述业务涉及的相关票据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比对认证。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024. 2023年5月,某县税务机关拟对辖区内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M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清算。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提供的相关信息如下: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4%,当地省政府规定的计算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比例为5%,允许扣除地方教育附加,不考虑印花税) (1)2017年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使用权价款20000万元,并缴纳了契税,其中一半土地用于建造M房地产项目。 (2)2019年M项目开始动工建设,因逾期开发支付土地闲置费400万元。为开发M房地产项目发生如下成本和费用:房地产开发成本8000万元(包含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共300万元);财务费用中包含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分摊到该项目的利息2050万元 (其中含银行收取的罚息50万元,利息支出可以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3)2022年12月M房地产项目竣工验收,扣留包含在开发成本中的建设安装施工企业的质量保证金500万元,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未开具发票。 (4)2023年4月,该项目已对外销售可售建筑面积的80%,共取得含税销售收入48000万元;可售建筑面积的5%以成本价出售给本企业职工;剩余部分用于出租,一次性收取当年含增值税租金109万元。 (5)该企业已预缴土地增值税1200万元。 (6)该企业发生与转让M房地产项目有关的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合计为560万元,出租房产过程中未直接发生增值税进项税额。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