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

1621.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制度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对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是否符合资质要求的情况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监控,以及时识别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再符合任职资质要求的情况,并采取适当措施。 (2)在承接审计业务时,审计分部主管合伙人在本分部范围内统一决策,树立风险意识,确保对拟承接项目的风险评估真实、到位,并制定相关政策和程序。 (3)会计师事务所应尽量避免在同一年度内交叉实施项目质量复核,在特殊情况下出现交叉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情况时,要求取得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和业务主管合伙人的批准,并且至少每年重新评估和批准一次。 (4)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的过程中,如果需要相关人员的协助,为了确保协助人员的客观性,项目合伙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得为本项目的项目质量复核提供协助。 (5)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从已经完成的项目中周期性地选择部分项目进行检查,对承接上市实体审计业务的每个项目合伙人,检查周期为2年,对于其他项目合伙人,检查周期为4年。如果项目合伙人连续两个周期内被评为优秀,则下一个周期可以免于对其执行的业务进行检查。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BC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制度的内容是否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管理》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5102号——项目质量复核》的相关规定。如违反,简要说明理由。
1622. 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审计项目团队成员A曾担任甲公司成本会计,2023年5月离职后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随即被分配到甲公司审计项目组,负责审计无形资产。 (2)审计项目团队成员B曾担任甲公司往来会计,2022年5月离职后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10月被分配到甲公司审计项目组,负责审计固定资产。 (3)审计项目团队成员C曾担任甲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5月离职后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10月被分配到甲公司审计项目组,负责审计往来项目。 (4)审计项目团队成员D曾担任甲公司财务经理,2024年2月5日离职后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随即被分配到甲公司审计项目组,负责审计存货项目。 (5)项目合伙人E注册会计师,自2020年1月1日起担任乙公司的独立董事,任期5年。2023年9月15日,甲公司收购了乙公司80%的股权,乙公司成为其控股子公司。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6)ABC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注册会计师F临时担任甲公司行政秘书,收集甲公司公开对外征集的某一新产品广告创意的信件。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不考虑过渡期安排),并简要说明理由。
1623. 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甲公司2023年9月份聘请XYZ公司对其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公允价值,投资性房地产构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2)甲公司2023年10月份聘请XYZ公司为其提供编制纳税申报表的服务,纳税申报表须经税务机关审查,该表经甲公司财务总监签署后报出。 (3)2023年11月,ABC会计师事务所安排审计项目团队以外的专业人员为甲公司提供递延所得税计算服务,计算的递延所得税对甲公司财务报表不重要。 (4)XYZ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了一项对甲公司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税务建议,该建议的有效性取决于甲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审计项目团队对该项会计处理存有疑问,正在进行协调。 (5)甲公司聘请XYZ公司提供固定资产减值的评估服务以满足纳税申报目的,该评估服务经税务机关复核。 (6)甲公司内审部计划对新并购的子公司执行内部审计。因缺乏人手,甲公司聘请XYZ公司协助执行该项工作,但XYZ公司不参与制定内审计划或管理层决策。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不考虑过渡期安排),并简要说明理由。
1625. 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2015和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2017年度项目合伙人,2018和2019年度其他关键审计合伙人,之后轮换出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未参与2020和2021年度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2)B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2017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未参与甲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其于2021年3月31日离职,2022年4月1日起担任甲公司首席财务官。甲公司发布已审计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日期为2022年4月5日。 (3)2022年9月,审计项目组就一复杂审计问题咨询了事务所技术部的C注册会计师。C注册会计师的丈夫于2022年10月加入甲公司担任产品研发部经理,并获得甲公司期权2000股,该期权两年后方可行权。 (4)乙银行是甲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审计项目经理D注册会计师从乙银行按该银行正常程序、条款和条件获得住房按揭贷款300万元,该贷款对D注册会计师重要。 (5)2022年9月,甲公司聘请XYZ公司为其提供海外代表处的设立服务,并将200万美元转入XYZ公司在当地的银行账户,其中20万美元为XYZ公司的服务费,其余为代表处的流动资金。XYZ公司为代表处开立银行账户后,将180万美元转入代表处账户,并在服务期间代为管理该银行账户。 (6)2022年10月,丙公司被甲公司收购成为其不重要的子公司。XYZ公司自2020年起长期为丙公司提供递延所得税计算服务。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不考虑过渡期安排),并简要说明理由。
1627. 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曾负责审计甲公司2018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之后调离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担任乙公司2020年度至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乙公司是甲公司重要的子公司。 (2)2023年5月25日,XYZ公司接受甲公司委托,为其提供内部控制设计服务。 (3)甲公司是丙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2023年9月,XYZ公司接受丙公司委托设计存货发出、计量和结存的自动化信息系统,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4)丁公司是甲公司的重要子公司,2023年8月,XYZ公司接受丁公司委托对其复杂的金融资产进行资产评估以确定该项资产的减值,丁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5)甲公司是戊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2023年10月,XYZ公司接受委托为戊公司重新设计财务系统以将各子公司以及各联营企业的财务系统进行整合。戊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6)己公司是甲公司的母公司,聘请XYZ公司为己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共享中心提供设计服务,己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不考虑过渡期安排),并简要说明理由。
1628. 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2020年8月,甲公司收购了乙公司100%的股权。2020年9月,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发现其母亲持有乙公司发行的债券,面值人民币1万元,要求其母亲立即处置了这些债券。该投资对A注册会计师的母亲而言不重要。 (2)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B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2015年度至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未参与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3)XYZ公司2020年11月新入职的高级经理C没有参与甲公司审计项目。C自2019年1月1日起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两年,到期后未再续任。 (4)甲公司是丙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2020年10月,XYZ公司接受委托为丙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共享服务中心提供系统设计服务。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5)甲公司的重要子公司丁公司从事游戏运营业务。2020年8月,丁公司聘请XYZ公司提供信息安全管理咨询服务,包括信息技术一般控制中的程序变更、程序和数据访问等安全政策的重新设计和优化。 (6)2020年7月,甲公司某独立董事的妻子与XYZ公司的合伙人D合资开办了一家餐厅。D不是甲公司审计项目团队成员。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并简要说明理由。
1629. 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上市公司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XYZ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A注册会计师是项目合伙人。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B注册会计师就审计项目组的某一关键审计问题提供了咨询,B注册会计师于2024年1月8日购买了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的股票1000股,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2)审计项目团队成员C注册会计师的妻子曾经是甲公司的质检员,退休后通过退休金计划取得甲公司少量股票期权,承诺在2023年12月31日可行权时,尽快处置该股票。 (3)ABC会计师事务所在丙公司拥有5000股股票,甲公司在丙公司拥有10000股股票,甲公司不能对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4)项目组审计助理D的妻子继承父亲遗产,其中包括甲公司内部职工股20000股,承诺将在2个月内出售该股票。 (5)2023年10月,甲公司收购了丁公司35%的股权,丁公司成为甲公司的重要联营公司。审计项目经理E注册会计师的父亲从2023年1月持有丁公司发行的价值1万元的企业债券,承诺将在收购生效日后立即出售该债券。 (6)A注册会计师曾在DEF会计师事务所任职,从2018年至2022年担任甲公司审计业务的项目质量复核人,于2023年5月份离职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考虑到A注册会计师的经验丰富,对甲公司较为了解,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甲公司2023年审计业务的项目合伙人。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不考虑过渡期安排),并简要说明理由。
1630. 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的妻子在乙公司持有股票2万股,市值100万元。乙公司为甲公司不重要的联营企业,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2)审计项目团队成员B注册会计师的妻子在丙公司持有股票2万股,市值100万元。甲公司的董事持有丙公司债券,面值为10万元,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3)审计项目团队成员C注册会计师的弟弟于2022年10月份购入甲公司的股票200股,市值为3万元,于2023年3月份出售,亏损2000元。 (4)审计项目团队成员D注册会计师的妻子于2023年1月份因接受馈赠而获得甲公司股票,价值2500元,承诺半个月内处置该经济利益。 (5)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E注册会计师的女儿持有甲公司债券,面值为10万元,E注册会计师未参与甲公司的审计。 (6)审计项目团队成员F注册会计师的未婚妻于2024年1月5日购入甲公司股票,价值5万元,该经济利益对F注册会计师的未婚妻而言不重要。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不考虑过渡期安排),并简要说明理由。
1631. ABC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甲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A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2016和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2018年度项目合伙人,2019和2020年度其他关键审计合伙人,之后轮换出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未参与2021和2022年度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2023年担任该项目的项目合伙人。 (2)B注册会计师曾担任乙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2022年未参与乙公司财务报表审计,2023年被委派担任乙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质量复核人。 (3)C注册会计师曾担任丙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经理,签署了2017年至2019年丙公司的审计报告,之后调离丙公司审计项目组,被委派担任丙公司不重要的子公司2020年度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2022年因身体原因未参与审计工作,于2023年被委派担任丙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负责审计丙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 (4)D注册会计师于2016年至2018年担任丁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复核人,2019年至2020年担任该项目的项目合伙人,未参与2021年和2022年审计,2023年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合伙人。 (5)戊公司于2022年8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E注册会计师自2018年度起担任戊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 (6)F注册会计师自2018年起担任己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己公司为非公众利益实体,于2022年10月份被大型上市公司收购为其全资子公司,在收购后,继续担任己公司2022年及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不考虑过渡期安排),并简要说明理由。
1632. 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2013年度至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其他关键审计合伙人,以及2016年度和2017年度项目合伙人,之后轮换出甲公司审计项目组,未参与2018年度至2020年度甲公司财务报表审计。 (2)审计项目组成员B将其股票账户借给弟弟使用,在期中审计期间知悉弟弟通过该账户购买了甲公司股票5000股后,督促弟弟立即处置了这些股票。 (3)审计项目组成员C于2021年8月加入ABC会计师事务所,其父亲曾担任甲公司一子公司的董事,于2021年2月离任。 (4)甲公司聘请乙公司为其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系统的优化升级服务。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根据乙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协议,双方共享同一经营战略和客户资源。 (5)丙公司是甲公司不重要的子公司。2021年9月至12月,丙公司会计主管休产假。应丙公司要求,XYZ公司的D高级经理临时借调至丙公司负责该会计主管的相关工作。D不是甲公司审计项目团队成员。 (6)2021年,XYZ公司的两位经理受邀参加了甲公司为其客户举办的四场线上沙龙,对税务热点进行分享,并根据会议安排为部分与会客户提供了税务咨询服务。这些客户均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年修订)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不考虑过渡期安排),并简要说明理由。
1633. 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甲公司的子公司乙公司提供信息系统咨询服务,与XYZ公司组成联合服务团队,向目标客户提供税务和信息系统的一揽子服务。 (2)ABC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大型视力保健培训和配镜活动,由甲公司的子公司丙公司提供免费的视力保健培训服务,同时会计师事务所员工可以按照市场价的5折优惠价购买丙公司的眼镜,同时提供免费配送到家服务。丙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3)ABC会计师事务所长期按照正常商业程序从甲公司购买体检服务,为本所员工提供免费的体检,因为ABC会计师事务所购买数量超过5000份,属于甲公司的VIP客户,比普通个人客户可获得更多的优惠。购买体检服务的总支出对于会计师事务所而言不重大。 (4)2023年12月,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通过银行按揭,按照市场价格700万元购买了甲公司出售的商品房一套。 (5)2023年11月11日,审计项目团队成员B注册会计师按照市场促销价格购买甲公司的子公司丁公司推出的线上会计培训课程,价格为3000元。 (6)2023年5月,XYZ公司与甲公司的重要联营企业戊公司签订协议,授权XYZ公司代理戊公司的人工智能系统的使用许可。戊公司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不考虑过渡期安排),并简要说明理由。
1634. 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2023年6月,甲公司收购了乙公司90%的股权。2023年7月,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发现其妻子持有乙公司股票,市值为人民币2000元,要求其妻子立即处置了这些股票。该投资对A注册会计师的妻子而言不重要。 (2)B注册会计师是XYZ公司的管理人员,对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提出薪酬建议,B注册会计师的父亲于2023年10月加入甲公司的子公司丙公司担任客服部经理,并获得丙公司期权200股,该期权两年后方可行权。 (3)C注册会计师为该项目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其妻子在甲公司担任人事部经理并持有甲公司股票期权1万股,该期权自2024年1月1日起可以行权,C注册会计师的妻子于2024年1月2日行权后立即处置了该股票。 (4)XYZ公司合伙人D自2022年起为甲公司的某一分公司提供编制纳税申报表的服务,但在服务过程中不承担管理层职责。合伙人D的母亲持有甲公司股票100股,这些股票市值为人民币6000元,对其母亲而言该经济利益不重要。 (5)与项目合伙人A注册会计师同属于北京分部的合伙人E,未参与甲公司的审计业务,其儿子担任甲公司的车间主任,并获得甲公司股票期权100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应对因该经济利益产生的不利影响。该期权自2024年1月1日起可以行权,合伙人E的儿子于2024年1月2日行权后立即处置了该股票。 (6)审计项目团队成员F注册会计师的父亲在丁公司持有股票200股,市值1000元。丁公司为甲公司不重要的联营企业,不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客户。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不考虑过渡期安排),并简要说明理由。
1635. 上市公司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XYZ公司和ABC会计师事务所处于同一网络。审计项目组在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遇到下列事项: (1)A注册会计师曾任ABC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主管合伙人,自2023年12月退休后担任ABC会计师事务所技术顾问及甲公司独立董事。 (2)审计项目团队成员B与甲公司协商在未来的一个月内入职甲公司,B向会计师事务所报告了此事,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到报告后,将B调离了审计项目团队。 (3)C注册会计师曾担任甲公司2020至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其于2022年3月31日离职,之后未和ABC会计师事务所保持交往。2023年1月1日起担任甲公司首席财务官。 (4)D注册会计师曾经担任ABC会计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于2023年11月离职后直接担任甲公司财务总监。 (5)因甲公司某一分公司的财务经理临时有事休假,由ABC会计师事务所借调一名审计部经理暂时负责其财务经理工作,借调时间为一周。 (6)ABC会计师事务所的技术部负责人E注册会计师,没有参与甲公司审计项目。E注册会计师自2023年1月1日起担任甲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两年。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6)项,逐项指出是否可能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2020)》有关独立性规定的情况(不考虑过渡期安排),并简要说明理由。
1636. ABC会计师事务所的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采用整合审计方法执行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 (1)A注册会计师依据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评估以识别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且在识别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时,确定了重大错报的可能来源。 (2)2023年2月,甲公司为了提高控制效果和效率,对其部分业务信息系统和财务信息系统进行升级。与销售和采购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因此发生变化。新的控制能够满足控制的相关目标,A注册会计师仅测试了变更之后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3)甲公司设有共享服务中心集中处理所有分公司的工资计算。A注册会计师在了解了共享服务中心有关工资计算的处理过程后,选取2家分公司中各一笔交易实施了穿行测试,以评价相关控制是否一贯有效执行。 (4)针对甲公司的销售与收款循环中交易的生成、授权、记录、处理和报告整个过程,A注册会计师选取了一笔交易实施穿行测试,结果满意。 (5)甲公司管理层发现某项每季度执行一次的控制存在缺陷,于2023年5月完成整改,A注册会计师测试了整改后的一个季度的控制,结果满意,据此认为该控制在2023年12月31日是有效的。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638. 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上市公司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2023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采用整合审计方法执行审计,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 (1)甲公司制定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监督审阅流程,并且对下属所有分级机构作出定期检查,以确定所有下属单位已经做好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审阅及跟踪工作。这个监督审阅过程中的程序有足够的精确度以复核各个下属单位的工作是否恰当,A注册会计师测试了监督审阅流程,结果满意,未对下属每个分级机构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相关控制进行测试。 (2)甲公司固定资产账户由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组成,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存在的风险差异较大,甲公司采用不同的控制以应对这些风险,A注册会计师考虑到固定资产由统一的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仅在固定资产账户层面考虑风险。 (3)在内部控制审计中,A注册会计师根据定量和定性因素的考虑,同时考虑以前年度审计中识别出的错报,确定管理费用账户属于重要账户,其完整性和发生认定可能存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在财务报表审计中,通过考虑相关因素,A注册会计师未将管理费用账户视为重要账户。 (4)A注册会计师为了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只测试了对形成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有重大影响的内部控制。A注册会计师测试的控制少于甲公司管理层在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时选择测试的控制,但是A注册会计师认为不会因此影响其控制测试决策,未扩大控制测试的范围。 (5)甲公司发货以后系统根据出库单及相关信息自动生成连续编号的销售发票,对于开具销售发票的自动化控制,期中测试运行有效,则A注册会计师认为无须进行前推测试。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639. 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与货币资金审计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 (1)A注册会计师获取银行对账单,并验证了银行对账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了验证入账的银行存款是否完整,A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银行存款日记账上选取样本,核对至银行对账单和相关支持性文件。 (2)A注册会计师未对年末余额小于实际执行重要性的银行存款账户实施函证,检查了银行对账单原件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结果满意,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3)针对年末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企业已开支票,银行尚未扣款的调节事项,A注册会计师检查了相关的支票存根和记账凭证,结果满意,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4)A注册会计师对从甲公司获取的银行对账单的真实性存有疑虑,通过观察甲公司财务人员登录并操作网银系统导出信息的过程,核对网银界面的真实性,核对网银中显示或下载的信息与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对账单中信息的一致性,结果满意,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5)A注册会计师收到某银行询证函回函中注明:“本回复仅用于审计目的,被询证方、其员工或代理人无任何责任,也不能免除注册会计师做其他询问或执行其他工作的责任”,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条款不影响回函的可靠性,认可了回函结果。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1640. 甲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A注册会计师负责审计甲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与货币资金审计相关的部分事项如下: (1)A注册会计师基于风险评估的结果,未测试甲公司财务主管每月末盘点库存现金的控制,仅实施实质性程序。对甲公司各部门经管的所有现金,于下午下班时实施了突击性的检查。 (2)通过实施风险评估程序,评估利息收入的固有风险接近固有风险等级的最高级,A注册会计师计算银行存款累计余额应收利息收入,分析比较甲公司银行存款应收利息收入与预期值之间的差异在可接受的差异额之内,结果满意,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3)针对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A注册会计师检查了调节后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是一致的,未发现长期未达账项及挪用资金等事项,针对银付企未付、企付银未付中支付异常的领款事项进行调查,结果满意,据此认可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A注册会计师怀疑甲公司可能存在资金体外循环,在甲公司出纳的陪同下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现场观察了银行办事人员查询、打印的过程,并检查甲公司账面记录的银行人民币结算账户是否完整。结合其他相关细节测试程序,关注交易相关单据中甲公司的收付款银行账户是否均包含在已获取的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内,结果满意,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5)甲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大额定期存款,A注册会计师获取了定期存款明细表,检查是否与账面记录金额一致,存款人是否为甲公司,定期存款是否被质押或限制使用,结果满意,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要求: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