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铁岭2024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
2025年02月05日 来源:来学网阜新
阜新考区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定于2025年1月23日起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纸质证书邮寄领取程序
考生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办理证书邮寄。
成绩合格人员准确提交采集信息后,我部门将根据证书邮寄订单批量完成相关证书打印分类工作,统一交邮政速递公司寄出。成功办理证书邮寄的考生可通过再次扫描二维码进入【我的订单】或通过【邮政速递便民通】微信公众号—E便民—职业资格证书,查询证书邮寄的状态。
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考生签收的邮件内容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本人基本信息需考生本人收到后自行填写并粘贴一张二寸照片,此表一式一份,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共两份材料。邮寄费用按邮政部门收费标准采取到付方式由考生支付。如因虚假信息或拒绝配合投递签收要求的,邮政投递员有权收回证书邮件,相关费用由考生在现场领取证书时补交。
证书邮寄咨询电话:0418-6760295
二、纸质证书现场领取
(一)领取时间:法定工作日
(二)领取地点及咨询电话
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923室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19层
咨询电话:0418-2680079
(三)领取所需材料及相关要求
1.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三、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验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要求,自2021年12月16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通知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纸质证书发放和补办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中所列的,并于2021年12月16日后发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五、其他事项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附件:(见官方链接)
2024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一次确认制证).xls
阜新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3日
官方链接:
https://rsj.fuxin.gov.cn/content/2025/967314.html
铁岭
铁岭市人事考试中心定于2025年1月22日起,发放2024年度经济中初级、翻译、一级造价、一级建造等4项资格考试铁岭考区合格证书。现将发放证书事宜通知如下:
一、证书领取方式:
证书发放采取邮寄和现场领取两种服务方式,由考生自愿选择证书领取方式。
邮寄仅支持邮政EMS。邮寄费由考生支付,按邮递公司标准采取收件后支付方式,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签收证书。签收的邮件内包含: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共两份资料。
申请邮寄证书的考生请扫描本二维码,按提示填写信息生成订单。
选择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须提供考生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现场领取时间
现场集中领取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周三)、1月23日(周四)、1月24日(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补领时间为1月24日之后的每周一(法定节假日休息)。
三、现场领取地址
铁岭市银州区汇工街115号铁岭市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三楼2号窗口。
四、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验证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要求,自2021年12月16日起,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专用于制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
通知中所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进行下载和查询验证,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纸质证书发放和补办
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按照原方式制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中所列的,并于2021年12月16日后发放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六、其他事项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七、联系电话
024-72688456、74830136。
知行者教育现已开通线上辅导课程,名师授课、专家答疑、更有定制科学复习计划!点击进入: 知行者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