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报送材料要求)
2016年10月17日 来源:知行者教育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省直有关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下列要求报送评审材料,逾期报送材料,不予接收。
(一)报送省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
1、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为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级别、专业、评委会规范打印的《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样表见豫职改办〔2005〕4号附件1)一式3份。省卫生系列高级、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基层卫生计生高级按照正高、副高分别打印。
2、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上报的与纸质《评审简表》同内容的申报信息电子文本。
3、参评人员的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以及业务技术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原件。报考医、护专业者需提交相应的医师资格、护士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
4、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业务主管部门为单位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5、中央驻豫单位、外省(市)委托我省代评的人员,提交主管部委或外省(市)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
(二)报送高评会的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样表见豫职改办〔1997〕10号文件附件1)一式3份(此表系存档材料,不得复印)。《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要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和个人联系电话。县(市、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申报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评审的,需在评审表封面“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一栏标明,如“基层副主任医师”。
2、经核实并由组织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50份,统一用A3纸。
3、经省职改办资格审查通过的、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上报的申报信息电子文本。
4、最高学历证书及第一学历证书原件。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及毕业证丢失的,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带人事档案。以硕士、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者,须同时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护理专业申报人员中专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者须同时提供中专和大专毕业证。在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工作的、以专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需提交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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