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天津市卫生技术职称评审职数核定
2016年11月04日 来源:知行者教育职数核定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卫生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结构比例设置方案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85号)规定,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有关单位填报《结构比例数额核定表》,并于8月22日前上报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未经核定职数的事业单位,不予受理参评材料。其他单位可参照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自主确定推荐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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