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电气工程师试行承诺制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2020年04月01日 来源:来学网【摘要】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试行承诺制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因勘察设计工程师考试试行承诺制,现需对取得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安排通知详见正文:
关于开展2019年度试行承诺制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因201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试行承诺制,现需对取得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参加201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土木建筑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取得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其中2018年以前(含2018年)有过报考记录的考生属老考生,老考生无需参加本次资格复核;2019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属新考生,新考生需参加本次资格复核,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
二、复核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
三、复核流程
本次资格复核采取在线办理方式,不设现场受理点。确因复核工作需要,考生有义务配合提供补充材料,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免贻误。因考生本人通讯不畅,造成资格复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具体复核流程如下:
(一)应参加本次资格复核的考生请先行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考试实名制认证系统”(http://gz.rz.zjcloud.net.cn)完成线上实名认证。若已办理,则忽略此步骤。
(二)已通过实名认证的考生,需在复核时间内登录“贵州省建设类职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系统(http://gzzjsc.zjcloud.net.cn)”,按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资格复核,等待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通过”时,表示资格复核已通过,否则表示资格复核未通过。
(三)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后复核,按资格复核未通过处理,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的,将做成绩无效处理,并由相关考试机构记录本次诚信数据。
(六)为保证资格复核工作质量,请参加本次资格复核的考生按《工作经历证明(模板)》(附件3)出具本人工作经历证明并上传。
(七)咨询服务电话: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0851-85360014,造价工程师0851-85360873。
四、复核结果
本次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及考试成绩合格的老考生,请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和“贵州建设人才”微信公众号,等待领证通知;资格复核未通过的考生,将由相关考试机构作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9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复核人员名单(573人)
贵州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管理中心
2020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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