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申报评审及推荐方法
2017年02月24日 来源:知行者教育2016辽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考试申报评审及推荐方法
(一)申报评审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社)部门审查的申报程序。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申报人员由所在市(县)卫生计生委、市(县)人社(事)局共同审核后推荐;省直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委直属单位申报人员由单位审核后直接推荐;非公有制单位申报人员由人事代理部门推荐;中直、部队驻省单位需提交上级主管部门的评审委托函,并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方可申报。外省在我省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工作由其聘用单位负责逐级推荐。离退休人员的申报审核由其离退休前所在单位负责,并逐级推荐。 (二)各申报单位要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釆取单位领导、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干部、考评专家等联审的方式,对申报人员的学历、任职年限、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课题项目、获奖项目、论文(著作)、业务能力综述等进行综合考评,并在评审前按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实行公示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2〕13号)的要求对申报人员的综合考评情况和相关材料(包括《辽宁省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在单位内部予以公示,同时要设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指定专人接待来访,对反映的问题依据调查处理原则和程序予以处理。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公示组织办法、程序、结果的书面材料同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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