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章节易考点:诉讼时效的中止
2020年10月08日 来源:来学网注册会计考试时间已经公布,距离考试时间已经越来越近。考生可回归课本进行有效的基础复习,。2020年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知识点】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的中止
【解释】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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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客观事由)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1)不可抗力;
(2)其他障碍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②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③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④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提示】只有在诉讼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中止事由,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2.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力
【解释】在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况下,在诉讼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始终剩余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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